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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健先生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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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喜欢吃喝玩乐的人,喜欢读点杂书,上网写点东西的人。一个被称为“古代人”的郭健。

另类家暴的《铜山毛榉案》  

2015-10-05 11:43:29|  分类: 百度贴吧专用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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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于1892年7月的《铜山毛榉案》是《冒险史》集子里的最后一案,也的确给《冒险史》有了一个完美的“收官”。此案和《分身案》、《斑点带子案》一样,也是家暴案,但不同的是,前两个案子以及后面的《黄面人》、《吸血鬼》案子虽然也都存在家暴问题,却没有福尔摩斯、华生以外的外人参与,都是那个家庭的成员。本案以及《修道院公学》案,则卷入了原本不相干的人——维奥莱特·亨特小姐以及桑尔尼克夫特·贺克斯塔布尔校长。家庭教师就是游离于家庭之外却又不得不在聘用期内和雇主家里人在一起的角色,所以由这位小姐在本案里揭穿真相比较合适。

  本案开始前,写了对当时《冒险史》集子里几个主要案件的回顾,它们基本上都不涉及多少法律问题——甚至有的反而是福尔摩斯在干违法的事情(《波西米亚丑闻》),但是福尔摩斯认为华生可能记叙得过于繁琐了。这是他俩经常争论的,直到《皮肤变白的军人》一案,才有福尔摩斯本人承认记录必须引人入胜,认输了事。本案也第一次提及,福尔摩斯有两根烟斗,用途不同:当他是在争论问题而不是在思考问题的时候,他常常是用这个(长把的樱挑木)烟斗来替换陶制烟斗的。

  此案中,福尔摩斯对单身女性出去工作还是有一点同情的:至于福尔摩斯,我看到他时常一坐就是半个小时,紧蹙着眉头,独自在那里出神,可是我一提到这件事时,他就把大手一挥表示算了。“材料!材料!材料!”他不耐烦地嚷着,“没有粘土,我做不出砖头!”可是最后他又经常咕哝着说,他决不会让自己的姐妹接受这样的职位——有危险的高薪陷阱,尽管这个陷阱并不是用来欺骗亨特小姐的。

  此案与《分身案》有相似之处的是:都是继父母与继女不和,生父母站在自己爱人的一边。女儿本身都有一笔独立的财产,父母和继父母在她未出嫁前可以共同使用。为了钱,继父母固然设计害继女,生身父母也都起了不好的作用。不过不同的是,本案中,鲁卡斯尔太太只是在幕后,福尔摩斯没有办法也没有从道义上谴责她;跳在前台的是鲁卡斯尔先生,是他出面向女儿要钱,也是他一手囚禁了女儿。不过由于是亲生父亲,他虽然害得女儿得了一场脑膜炎,连续六周病危在,但毕竟还没有谋杀他。本案与《波西米亚丑闻》案相似,虽然福尔摩斯侦查到了家暴问题,但如他对托勒太太和华生说的:因为我似乎感觉到我们在这里的合法地位很成问题。他有着非法闯入民居的嫌疑在。

  此案还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案的鼻祖,第一次提到用狗杀人:也是“一只庞大的饿慌了的畜牲”,棕黄色的獒犬咬住了鲁卡斯尔先生的喉咙。要不是华生一枪打死它,估计杰夫罗·鲁卡斯尔先生就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被自己养来害人的狗当点心了。看来这狗在没挨饿之前,可能还听鲁卡斯尔先生的召唤,否则他肯定不敢去放它。

  本案里实际上帮助爱丽丝·鲁卡斯尔小姐(结案后成为爱丽丝·福勒太太)的是托勒太太,而她的丈夫,只是负责喝酒和照看獒犬。鲁卡斯尔被咬,纯属意外事故,就是因为托勒喝醉了酒,两天没喂食,连他自己那时候也不敢擅自去放狗的。

  本案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遗传学倒推:福尔摩斯从鲁卡斯尔的小儿子异常残忍的性格,而且是为了残忍而残忍的性格特点来看,推断出爱丽丝·鲁卡斯尔小姐出于不利的环境内。当然福尔摩斯他们没想到,人家还是有帮手的。他们关了托勒太太,反而引出了不必要的麻烦。

  本案最后有一点就是爱情在本案中是珍贵的。福勒夫妇固然不用说了,就连鲁卡斯尔太太,虽然这女人冷血,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鲁卡斯尔大难不死后,是亏了她的照顾才活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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